3、 乳制品工业产业 政策的第十章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第五十四条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提高土地资源、饲料资源、水资源、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产业。第五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政策以及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用地标准,科学规划布局,严格控制用地规模。

倡导乳制品包装多样化,鼓励企业使用可回收、可循环、环保节能的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合理包装。第五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健全环境监管机制,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努力降低企业污染强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4、 乳制品工业产业 政策的第六章投资融资

第三十八条奶业发展重点省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乳制品工业行业政策内容必须符合国家乳制品工业行业。大乳制品企业集团要根据国家乳制品工业行业政策研究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第三十九条鼓励国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等方式,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整合加工资源,提高产业水平。

第四十条,加强投资监管,撤销项目法人投资该项目的资格,对违规审批和擅自改变已批准内容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第四十一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政策性银行应优先给予国内大型骨干乳制品企业与特色乳制品建设项目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

5、 乳制品工业产业 政策的第四章奶源供应

Article 26乳制品加工企业收购的生鲜乳必须由取得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并与生鲜乳销售者签订书面购销合同。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生鲜乳。第二十七条乳制品加工企业收购的原料奶必须使用取得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原料奶运输凭证的车辆运输,并随车携带原料奶收据。

生鲜乳交接单一式两份,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制品加工企业分别保存2年。第二十八条乳制品加工企业采购的生鲜乳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不得购买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原料乳,或者含有重金属、致病性寄生虫和微生物、生物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原料乳。第二十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对购进的生鲜乳逐批查验,如实记录质量检验情况、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查验运输车辆生鲜乳送货单。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文章TAG:乳制品  政策  分析  国家  乳制品行业 政策分析  
下一篇